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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创新创业
附件3
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 同学的家长:
您好!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于 年 月 日收到您子女递交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书》,您子女 同学作为 (项目名称)入驻企业的成员,申请入驻学校双创中心。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 学校孵化园由学生处创业学院负责指导与管理,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载体,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的服务性机构。主要任务是以基地为载体,整合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中心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
2. 学校双创中心是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设在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大楼内,具有孵化器功能。准许进入基地的项目,主要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全日制二至四年级在校生和毕业两年内的学生为主体创办的项目或实体。准许进入基地的企业一种为校内模拟企业即是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的企业,另一种为实体企业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1.入驻企业法人及成员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入驻企业法人及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二至四年级学生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允许入驻;
2)入驻企业法人能够正确处理工学关系,无不及格科目;
3)入驻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商业行为中无强买强卖现象,接受创管办的管理和监督;
4)参加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相关创业教育项目培训班并获结业证书,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的;
5)入驻企业团队成员需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在学校双创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入驻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承担入驻学校双创中心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入驻前家长已签署《家长告知书》,知晓并同意其入驻行为;
6)有违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记录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入驻资格并责令退出。
本人知晓并同意我子女 (姓名)成立
企业入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作为家长我将协助学校做好子女相关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校规校纪;
2、严格遵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服从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3、认真完成在校学业要求,合理安排自主创业社会实践时间,保证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创业活动。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家长签字:
联系方式:0898-65729083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一式两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份为家长留存,一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