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10届毕业生奖学金(不含旅游系、酒店系毕业班)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定时间: (一)2010年3月8日―3月14日:各系初评、公示,汇总公示意见进行修正; (二)2010年3月15日―3月21日:各系第二次公示,汇总第二次公示意见进行最终修正,指导学生填写奖学金评审表; (三)2010年3月22日:各系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需报奖学金领取表、奖学金预算报告、奖学金评优表彰文件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奖学金领取表格式参照以往要求); (四)2010年3月31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处制作下发评优表彰文件,并报学院财务处发放奖学金。各系应根据评优表彰文件组织填写奖学金证书。 二、评定要求: (一)各系应严格按照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开展评定工作。 (二)各系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评定结果及相关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1.奖学金评优表彰文件电子版范本 2.奖学金预算报告范本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